太阳成集团tyc234cc集团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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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成集团tyc234cc集团产业202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14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序推进2023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集团产业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23〕33号)《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通知》教务〔202373太阳成集团tyc234cc集团产业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特制定学院202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一、考核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组,由院长任组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学院领导班其他成员、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院聘考核专家、教研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教授委员会其他成员等。院工会主席负责考核监督。

    二、评价等与奖项设置

    (一)评价等级

    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包括评价和奖励两部分,实行全员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分为一、二、三等。

    (二)奖项设置

    本科教学质量奖命名为“梦蹊奖”。下设“梦蹊-课堂质量奖”“梦蹊-新苗奖”“梦蹊-实践教学奖”“梦蹊-优秀组织奖”四类。由学校组织实施,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推荐和参评工作

    考核指标及实施

    (一)考核环节

    考核评价指标由六部分内容组成,即同行评价、学生评价、教学展示评价、教学改革评价、工作量评价和教务参与情况评价。同行评价包括随堂听课评价、教学文档规范评价;学生评价包括学校组织的学生网上评教和学院组织的课程教学中期评教;教学展示评价主要是学院组织的教学展示活动;教学改革评价主要包括发表教改论文、主持或参与教改课题等情况;工作量评价,结合教师所聘岗位所要求的年度教学工作当量;教务参与情况评价,主要包括参与课程建设、教学研讨、集中备课、教学评估、专业认证、实践教学、日常教研室工作等情况。

    (二)评价实施

    1.同行评价:随堂听课评价由院督导专家负责教学办公室协助实施时间为12月10日前;教学文档规范评价由院评工作组实施中,教研室主任教学文档规范评价由学院领导负责,实施时间为12月15前。

    2.学生评价:学校组织的学生网上评教由教务处提供学生网上评教排名靠后的不能评为优秀,具体比例根据教务最新要求执行学院组织的课程教学中期评教由教学办公室负责实施,对讲授同一门课程的教师尽量选择相同学院学生评价,讲授不同课程的教师优先选择思政课程。评实施时间上下两个学期进行,在各门课程教学的中后开展。

    3. 教学展示评价:由专家(同)评价和学生评价两部分,分别按照70%、30%计算总分;现场教学展示于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展示活动。

    4.教学改革评价:实施项目赋分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贡献大小赋分。实施时间为12月15日前。

    5.工作量评价:工作量评价由学院根据学给出的年度或学期教学基础数据计算由教学办公室负责统计。实施时间为学校给出数据后。

    6.教务参与情况评价:分层实施,研室主任教务参与情况由学院领导评分,其他教师(包括教研室副主任)教务参与情况由教研室主任根据教师参与课程建设、教学研讨、集中备课、教学评估、专业认证、实践教学、日常教研室工作等情况进行评分。

    (三)最终排名

    以同行评价成绩×20%+学生评价成绩×50%+教学展示评价成绩×10%+教学改革评价×10%+工作量评价×5%+教务参与情况评价×5%的最终成绩确定排名。

    (四)“优秀”的评定条件

    排名外,需要学生评教、教学改革等方面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五)不合格评定条件

    不能遵守法律法规、学校学院规章制度生不良影响的,不合格,具体根据学院文件和学校最新要求执行。

    、考核结果运用

    1.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5万元、1万元、0.5万元(分次发放)。

    2.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前10%的教师,在单位评优、职称评审、荣誉推荐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任现职以来获得课堂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可申请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教师教学综合测评”免听课评价环节并认定该环节为“优秀”。

    3.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进入校级教学竞赛数据库,获优秀一等奖的教师,必须参加当年度的“梦蹊-课堂质量奖”评选,获优秀二、三等奖的教师由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指标推荐参加。

    4.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在下一年度需完成不少于2次的公开课教学。

    5.经“校评工作组”审定的参赛教师无故不参加“梦蹊-课堂质量奖”评选者,两年内取消各类教学奖与评优资格,并停发奖金,参赛情况纳入学院当年本科教学工作考核。

    6.本科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和连续两年后10%的教师,由学院联合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教师教学情况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提升其课堂教学水平和能力,帮扶成效纳入学院本科教学年度考核。

    7.获优秀奖的教师若出现党纪政纪处分、错误政治立场、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教学事故等,则停发奖金,并将情况提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奖、人才荣誉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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