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普及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8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普及项目)结项工作,提高项目研究质量和完成效率,学校将对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2023年重点清理2021年以前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已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但还未作出结项鉴定的,不纳入本次清理范围。

请各项目管理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并在2023年4月21日以前将被清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处。到期仍不能提交结项材料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终止或撤项,并追回剩余项目资金。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3年和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今后将逐年清理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项目管理单位加强本单位在研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按期拿出高质量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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